密封件的贮存和处理
以下有关密封件贮存和处理的指导原则适用于用天然和合成橡胶弹性材料制造的密封件,符合ISO 2230和DIN 7716标准。DIN 7716中规定的贮存指导原则适用于长期贮存。在不适宜的贮存条件下,或是处理不当时,多数天然或合成橡胶制品的物理性质会发生变化。这可能会缩短使用寿命,产品也可能因为硬化或软化、永久变形、表面剥落或开裂等原因而无法使用。这些变化可以是受氧气、臭氧、热、光、潮气、溶剂等的影响而发生,也可以是产品贮存时受力或负荷所致。另一方面,橡胶材料产品如妥善贮存,即使存放数年,其特性也能保持不变。
贮存
贮存仓库应凉爽、干燥、适度通风,基本无尘。不能在未加保护的情况下贮藏在户外。合适的贮存温度应视贮存的橡胶材料而定。合成橡胶密封件的最适宜贮存温度在15°C至25°C(60°F至80°F)范围内。运输或贮存中曾处于低温环境的橡胶材料产品可能会变硬。因此,在开箱和使用前应先预热,并保持在至少20°C(70°F),防止冷凝。在加热的贮藏室中,产品应远离热源。包装箱与热源之间应至少相隔 1 米( 3 英尺 )。如果室内使用带风扇的加热器,相隔距离应更大。潮湿的室内会发生冷凝现象,应避免将产品贮藏在潮湿处。相对湿度低于65%为最理想。密封件应避免光照,特别是直接的日光或紫外线辐射较大的人造光源。因此,仓库的所有窗户都应覆上一层红色或橙色(绝对不能是蓝色)。照明最好使用普通灯泡。密封件应包装或贮存在密封的容器中,避免受到大气变化的影响,特别是防止气流的影响。由于臭氧造成的损害特别大,应采取措施防止仓库中产生臭氧,例如因使用电动机或发出火花或放电的其它设备而形成臭氧。应排尽光化学过程而产生臭氧的燃烧烟气和蒸汽。因此,溶剂、燃料、润滑剂、化学品、酸、消毒剂等不能与密封件同室贮存。
应该注意的是,橡胶材料产品在贮存中不能承受张力、压缩或其它形式的负荷,因为这样会导致永久变形和开裂。因此,贮存时不能将密封件悬挂在钩子上。有些金属,特别是铜和锰,会损坏橡胶材料产品。应避免与这些金属接触,为防止发生接触,应该用纸或聚乙烯覆盖密封件。如需将密封件重新包装,包装和覆盖材料不应含有可能会损坏密封件的物质,如铜或含铜的合金、石油、油类等。包装材料不应含软化剂。如在产品上撒粉,适宜使用的粉末为滑石粉、白垩、超细云母粉和米淀粉。采用不同材料制造的密封件不应彼此接触。在密封件的颜色各不相同时,这点尤其重要。应尽量缩短密封件的贮存时间。如需长期贮存,应注意把新到的产品与已经贮存的产品分开保存,密封件先到先用。
清洁和维护
必要时,应使用温肥皂水(不超过30°C(85°F))清洗橡胶材料产品,并在室温下晾干。不能使用三氯乙烯、四氯化碳或碳氢化合物等溶剂,也不能用带锐边的物品、钢丝刷、砂布或沙纸擦拭。橡胶材料/金属组合产品可用按1:10比例混合的甘油酒精混合液清洗。
